1. 根据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上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意见,指导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
2. 负责学院毕业生生源情况的统计、上报以及毕业生就业方案的编制、上报;
3. 积极开拓就业市场,努力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加强与用人单位联系,收集登记用人单位的相关资料及需求信息并及时向学院院及毕业生发布,组织协调毕业生就业洽谈活动,指导毕业生参加就业“双选”活动;
4. 负责学院就业信息服务网的建设,确保与国家网和省网的互联互通,组织毕业生开展网上推荐、双向洽谈活动;
5. 负责《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的审核,协助毕业生办理《报到证》和《报到证》的改办、缓办等手续,协调做好毕业教育及文明离校工作,建立毕业生就业档案;
6. 定期统计公布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7. 组织开展毕业生(素质)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工作,为学院的专业设置和课程改革提供参考依据;